(一)保溫的范圍
(1) 外表面溫度大于50℃的各種設備管道及其附件。
(2) 工業(yè)生產中需要防止或減少設備、管道及其附件內介質凝固、凍結的部位;
(3) 工業(yè)生產中不宜保溫的設備、管道及其附件,其外表溫度超過60℃,而又需經常操作維修,能引起燙傷的部位;
(二)保溫材料性能要求
(1) 導熱系數(shù):在≤650℃時,導熱系數(shù)值不得大于0.12千卡/米•時•kWh,并有明確的隨溫度變化的導熱系數(shù)方程式或圖表;
(2) 抗壓強度:成型制品的抗壓強度≥3公斤/厘米2;
(3) 必須注明最高使用溫度;
(4) 容重小、應標明數(shù)值;
(5) 耐火性、吸水率、耐腐蝕性等,必須注明其數(shù)值。
(三)保溫工程設計的原則
(1) 保溫后的設備管道及其附件的散熱損失應小于國家規(guī)定的“允許最大散熱值”;
(2) 在保溫材料的物理、化學性能滿足工藝要求的前提下,應優(yōu)先選用導熱系數(shù)低、密度小、價格低廉的保溫材料;
(3) 保溫材料和保溫厚度的選擇,應使由于保溫所花的材料、安裝、維修的成本和保溫后的散熱損失在整個壽命期內達到最低的費用。
(四)保溫工程質量檢查和驗收
(1) 保溫材料的容重、使用溫度、導熱系數(shù)及品種規(guī)格等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規(guī)定;
(2) 保溫結構不得有裂紋和凹陷的地方,表面不平度在3米以內不超過10毫米;
(3) 保溫結構厚度偏差不得超過設計厚度的+10~-5%;
(4) 保護層搭縫應避開雨水沖刷方向,不應折皺和開裂。